两名「㓥房」业主因违反相关法例规定被定罪罚款共10000元
两名「㓥房」业主因违反相关法例规定被定罪罚款共10000元 两名「㓥房」业主因违反《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并被判罚款共10000元。自《条例》生效以来,差饷物业估价署已成功检控269宗个案,共涉及231名「㓥房」业主,罚款介乎400元至18600元,合计总罚款共49万多元。 这些业主的罪行包括没有在规管租赁的租期开始后的60日内,向估价署署长提交租赁通知书;及要求租客支付不属《条例》所准许的种类的款项。其中一名业主涉及要求两名租客支付多个月的垃圾费等,触犯共12宗罪行而被判罚款9200元。 2024-05-31 17:48:4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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