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发微博吐槽餐厅后被起诉索赔9万元 法院判定侵权不成立

消费者发微博吐槽餐厅后被起诉索赔9万元法院判定侵权不成立某餐厅经营者看到该文章后,认为朱某从未到店就餐消费,文章内容均为杜撰,属于严重失实,且朱某自身经营日料店,通过恶意评价来打击竞争对手,导致其餐厅名誉受损、客人流失、经营受损,于是将朱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删除文章、在社交平台公开赔礼道歉,并依据每月平均营业额赔偿原告损失9万余元。被告朱某称,其微博内容是对真实图片所呈现的装修、用料、食物摆盘的评价,使用的是网络语言,不存在侮辱、诽谤行为;发布的微博图片也对原告店铺介绍页做了马赛克处理,该条微博后来设置为仅粉丝可见,且在本案诉讼前删除;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所经营店铺的经营损失与被告发布微博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故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评价是基于真实照片的基础上,并未捏造虚构事实,不存侮辱、诽谤的行为;被告虽自营日料店,但其人均消费显著低于原告的人均消费标准,不具有因竞争关系而发布相关言论的主观动机;原告提供的证据难以证明被告行为与原告经营收入减少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综上,朱某未侵害某公司的名誉权,故对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PC版:https://www.cnbeta.com.tw/articles/soft/1433677.htm手机版:https://m.cnbeta.com.tw/view/14336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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