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47人案 3天结案陈词整理︱控辩双方争议什么?辩方如何力陈被告应判无罪?

#初选47人案3天结案陈词整理︱控辩双方争议什么?辩方如何力陈被告应判无罪?https://bitly.ws/36j3d47人涉组织及参与民主派初选,16人否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经历118天审讯,终在本月初完成结案陈词,正式审结。法官料3至4个月后裁决,意味届时连同已认罪被告,案中32人已至少还柙逾3年。历时3日的结案陈词,控辩双方就控罪的诠释作法律争议,辩方亦就案情作出总结,力陈被告应判无罪。本案指控被告串谋「以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立会过半后无差别否决预算案,迫特首解散立法会及辞职,意图颠覆国家政权。辩方争议,「其他非法手段」应只涵盖武力相关手段及限于刑事罪行,而否决预算案致特首辞职是《基本法》订明的机制、法例亦无明文禁止无差别否决,无差别否决预算案并不构成「非法手段」;控方则认为「非法手段」不限于武力相关手段、亦不限于刑事罪行,指被告滥用《基本法》下的议员职权、违反职责已属「非法」。各被告也就案情作总结,其中代表吴政亨和余慧明的大律师石书铭,指两人从无提倡颠覆政府机关或推翻宪制秩序,只是寻求向政权问责、追求《基本法》承诺的双普选,「那不可能是颠覆」。代表何桂蓝的大律师TrevorBeel亦指,议员只是向选民问责,议员投票不是法律问题、是政治问题,法庭不应干预;又指本案案情在任何其他普通法管辖区均不会构成颠覆,而是被视为「寻常政治」,惟政府不能接受民主派过半,控方是将政治问题变成刑事罪行问题。《独媒》整理3天结案陈词的内容,让读者掌握审讯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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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案控辩双方完成结案陈词法庭押后裁决初选案控辩双方完成结案陈词,法庭押后裁决,排期后将另行通知各方,批准辩方申请,将所有正保释的被告的宵禁令取消,其他保释条件不变。辩方在结案陈词指出,应该应用同类原则诠释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文,当中「其他非法手段」必须含物理强迫元素,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质疑《香港国安法》由中央制订,同类原则乃普通法诠释原则会否不适用。民主派47人2020年参与初选,涉嫌计划立法会过半无差别否决财案,同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16人否认控罪自今年2月受审。16名被告不认罪受审,包括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当中吴政亨、何桂蓝、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与余慧明现正还押。2023-12-0417: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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