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019年湾仔示威8名被告4人罪成4人罪脱
涉2019年湾仔示威8名被告4人罪成4人罪脱2019年11月初,港岛多区爆发冲突,其中有8名男女在庄士敦道与分域街交界被捕,分别被控暴动、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及妨碍司法公正。区域法院法官李俊文裁定其中4人罪名成立,还押至下星期二判刑,其余4人获判无罪。法官指,案发当日现场至少出现轩尼诗道、庄士敦道前后段至少三场暴动,庄士敦道下午4时半到5时许暴动与案相关,有过百名示威者设路障堵路,向警方投掷汽油弹并纵火。其中3项罪名俱成立的29岁女被告,身上有3个防毒面罩、16个过滤器、4个泳镜、1条面巾、1个对讲机等,推论其向他人供应装备,其余罪成被告的打扮、装备及物品亦与一般示威者相同,拒绝接纳各人辩解,不认为属无辜过路人。法官表示,29岁女被告付出10万元乘坐英国宠物专机,全机却仅其一人没有携带宠物,非常可疑,而且只买单程机票,离港前夕透支30多万元现金,逃避受审意图昭然若揭,裁定她妨碍司法公正罪成。至于罪名不成立的其余被告,法官认为,他们分别是衣着不吻合示威者打扮;没有面罩防毒面具;患有哮喘被告远足后途经买外卖回附近居所时被捕,呈上当日远足照片以及4年医疗纪录作证;亦有被告因鼻敏感或咳嗽而戴上口罩,身上缺乏物品等,辩解有可能为真,不排除属无辜过路人,裁定无罪。2023-12-0522: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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