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被指判词抄袭

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被指判词抄袭香港国安法高院指定法官陈嘉信,被指在一宗侵权案审理中,裁决书98%抄袭原告陈词。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指出,抄袭行为对诉讼双方不公平,亦影响到公众对司法的信心,绝不能接受。综合香港网络媒体香港01和《明报》星期二(6月13日)报道,香港国安法高等法院法官陈嘉信,被指在审理一宗侵权案时,把原告的陈词逐字抄在最后的裁决书上,占了裁决书98%,而余下2%,也没有一句是法官用自己的文字写的句子。被告败诉后,不服裁决,提出上诉。上诉庭法官认为,陈嘉信的做法,会令外界觉得他是在走捷径,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有独立思考,大量抄袭其中一方陈词,难免引起外界怀疑法官有否考虑另一方理据。上诉庭已下令将案件交予另一位法官审理。香港终审法院张举能星期二表示,完全同意上诉庭的意见,认为抄袭行为对诉讼双方不公平,,亦影响到公众对司法的信心,绝不能接受。案件原告为香港老字号“黄道益活络油”,被告为生产“黄道人双料活络油”的星洲药业等。双方主要争议,为被告是否侵犯原告产品商标。原审法官陈嘉信于2021年4月裁定被告败诉,被告不服继续上诉,理由之一则是指陈法官判词涉“司法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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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议员吁华府制裁29名香港国安法制定法官美国议员敦促华府制裁29名《香港国安法》制定法官,并批评这些法官破坏香港法治和司法制度。美国会暨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于当地时间星期四(5月11日)公布了一份由委员会幕僚撰写的报告。这份报告建议美国政府援引《香港人权与民主法》和《香港自治法》制裁29名参与审理国安案件的香港法官。报告说,香港特首迄今已任命至少29名法官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不过,有关遴选法官的过程极不透明,特首办公室甚至拒绝透露大多数被任命者的姓名。这种缺乏透明度不仅会削弱公众对司法机构的信任,还会破坏香港的司法独立性。CECC的幕僚引用经过媒体报道涉及国安的案件,得知并列举了29名参与审讯涉及国安法的香港各级法官的中英文名字,并在他们的名字旁边附注他们曾经主理审讯的相关案件。报告列出的29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如下:陈仲衡、陈兆恺、陈嘉信、陈庆伟、陈广池、郑念慈、张举能、周家明、朱芬龄、霍兆刚、香淑娴、关淑馨、郭伟健、林文瀚、罗德泉、李运腾、彭伟昌、彭宝琴、潘兆初、李素兰、李义、苏惠德、苏文隆、司徒敬、杜丽冰、谢沈智慧、胡雅文、严舜仪、杨振权。报告称,香港政府透过《香港国安法》刑事检控打压反对声音,造成寒蝉效应。《香港国安法》构成平行法律体系,忽视陪审团和无罪推定等基本程序权利。而这29名法官则助长了这些系统性违规行为。CECC同日也就香港问题举行听证会,主席史密斯(ChrisSmith)点名批评香港法官胡雅文(AmandaWoodcock)和郭伟健,指他们损害香港法治和司法制度,有需要加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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