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律政司长认为香港不会再发生司法抄袭事件

港律政司长认为香港不会再发生司法抄袭事件香港一名法官被发现抄袭原告陈辞,将之放入判词。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形容这是不幸事件,并相信类似事件不会再出现。综合香港01和《明报》报道,这起事件发生在2021年,被告在民事商标案件中败诉后提出上诉,其中一个理据是法官陈嘉信的判辞涉司法抄袭。上诉庭之后裁定被告上诉得直,并批评陈嘉信在判辞全面抄袭原告一方的意见,败诉方自然会感到不满。香港司法机构曾就此事回应时说,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完全同意上诉庭判辞的意见,认为抄袭行为对诉讼双方不公平,也影响到公众对司法的信心,绝不能接受。张举能已指示司法学院,特别针对判案书不可抄袭方面,加强对法官和司法人员的培训。他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也就此事对陈嘉信作出严肃训诫,陈嘉信表示明白和同意。林定国星期二(6月20日)出席一场论坛时说,这起事件显示了香港司法制度的透明性,彰显法律制度有非常高自我修正能力,以及良好的上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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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国形容司法抄袭事件不幸 有信心不会再发生

林定国形容司法抄袭事件不幸有信心不会再发生对于有法官涉嫌「司法抄袭」,林定国出席一个论坛时表示,这是不幸事件,但认为属个别事件,有信心不会再出现。他又说,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已指出抄袭行为不能接受,并已提醒司法人员。林定国又说,法官都是人,有时亦会犯上错误,在测试司法制度是否可靠,最重要是有效及公开的制度,从上诉庭并无逃避公开批评下级法官,反映到司法制度的公开透明。虽然法官可以接受其中一方的陈词而作出裁决,但今次事件在观感上,令人感到法官是否有作出独立思考,而有关案件亦发还重审。另外,高等法院就律政司申请禁制令,禁制歌曲《愿荣光归香港》,押后至下月21日再处理。林定国表示,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不会评论,但有关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的相关重要法律文件,包括禁制令的文本字眼,已于上星期发出,并上载至特区政府网站,目的是希望邀请有兴趣人士,包括提出反对的人士,可以参与聆讯程序,以表达意见,相信可在下月21日于法庭处理。2023-06-2013:5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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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被指判词抄袭

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被指判词抄袭香港国安法高院指定法官陈嘉信,被指在一宗侵权案审理中,裁决书98%抄袭原告陈词。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指出,抄袭行为对诉讼双方不公平,亦影响到公众对司法的信心,绝不能接受。综合香港网络媒体香港01和《明报》星期二(6月13日)报道,香港国安法高等法院法官陈嘉信,被指在审理一宗侵权案时,把原告的陈词逐字抄在最后的裁决书上,占了裁决书98%,而余下2%,也没有一句是法官用自己的文字写的句子。被告败诉后,不服裁决,提出上诉。上诉庭法官认为,陈嘉信的做法,会令外界觉得他是在走捷径,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有独立思考,大量抄袭其中一方陈词,难免引起外界怀疑法官有否考虑另一方理据。上诉庭已下令将案件交予另一位法官审理。香港终审法院张举能星期二表示,完全同意上诉庭的意见,认为抄袭行为对诉讼双方不公平,,亦影响到公众对司法的信心,绝不能接受。案件原告为香港老字号“黄道益活络油”,被告为生产“黄道人双料活络油”的星洲药业等。双方主要争议,为被告是否侵犯原告产品商标。原审法官陈嘉信于2021年4月裁定被告败诉,被告不服继续上诉,理由之一则是指陈法官判词涉“司法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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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政司长:合理批评不会也不应担心违法风险香港律政司长林定国称,合理批评香港特区政府施政的人,不会也不应该担忧有违反《香港国安法》的风险。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林定国星期五(11月10日)在香港法律周活动的对话会上说,香港的言论自由受到保障,但也不能发表分裂国家的言论,限制这些言论“合情合理”。他称,保护国家安全不是夸张的事情,就像“过马路不可以闯红灯”一样,都是为了自己好。林定国说,每天都会有批评港府施政的人,包括生孩子给不够多钱、公共房屋建得太慢等,但合理批评的人“不会也不应该担忧会有国安风险”。针对主持人问及现在很多人担心触犯《香港国安法》而不敢在网上发表想法,林定国称,那这些人要“自我检讨”了,法律条文对于触犯国安法的元素有清楚界定,“想像不到会无端端违反国安法”,如果看过《香港国安法》原文,相信不难理解所谓“红线”在哪。另外,针对香港国安案件设定制定法官会否影响司法独立等问题,林定国称,指定法官的制度相当普遍,也不会影响司法独立。审理国家安全案件的指定法官只会从现任法官中委任,从一批熟悉特定范畴的专门法官来审理,而非指定某法官审理某案件。针对特定案件不设陪审团是否有失公平,他强调,法官判案绝不逊色于陪审团,公众一看判词就知道审讯是否公平。2023年11月11日11:23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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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政司长林定国:涉国安案法官须特首指定已是特别安排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聘英籍律师引发争议,针对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称外籍大律师参与国家安全案件有违香港国安法的立法精神,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回应称,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须由特首指定的法官审理,已是特殊安排。据星岛日报报道,林定国星期六(11月26日)接受电视台访问时说,香港基本法只指明了终院及高院两名首席法官的国籍或居留权限制,对其余各级法官都无相关限制。他同时提到,可以处理国家安全案件的法官是由行政长官“指定”,“已是特别安排”。据星岛日报统计,《香港国安法》实施至今,至少有27名法官获确认为“指定法官”,或曾审理国安案件、即最起码当时属“指定法官”,包括终院常任法官李义及霍兆刚、以及高院法官李素兰。黎智英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香港高等法院及上诉庭此前批准他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欧文(TimOwen)为他辩护,香港律政司不服此判决,向终审法院申请终极上诉许可,终院星期五开庭处理。律政司在法庭上称,国安法性质独特,牵涉大陆社会及政治背景,基于香港出现社会动乱立法,海外律师对国安案的协助有限;终院法官则质疑,国安案仍须依循本地法例及普通法原则,应视每一起案件来考虑,不宜“一刀切”处理。终院押后下星期一(11月28日)下判。发布:2022年11月27日1:2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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