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就强制举报虐儿条例提修订 专业人员知情不报情节恶劣才监禁
当局就强制举报虐儿条例提修订专业人员知情不报情节恶劣才监禁立法会的法案委员会早上继续审议《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何启明提出3项修订建议方向,包括加强免责辩解和免责豁免,建议将条例草案的两项免责辩护更改为豁免条文,令到专业人员不需要作出举报而不会违法;以及建议新增一项免责辩护条款,容许指明的专业人员以合理辩解为理由不举报,他们只会在情节恶劣的个案下,才会面对监禁的刑责。何启明发言时说,今次的立法源于2021年一名儿童被父母虐待致死的个案裁决,公众表达高度关注,当时立法会内外均要求政府要重判知情不报的人士,政府最终提出3个月监禁的建议。他表示,当局理解有关界别的部分专业人员对监禁罚则仍有疑虑,保护儿童组织则认为,要确保强制举报机制的效力,法例必须有阻吓力。何启明强调,目前的建议是过去两年大家努力达致的成果,当局担心,剔除监禁的刑罚,会大大降低法律效力,达不到编织儿童保护网的初心,社会最终会付出代价。他指出,留意到有委员早前曾建议剔除监禁刑罚,当局希望完成将会提出的修正案审议后,个别委员将会重新考虑有否需要提出议员修正案,重申在确保强制举报机制的效力大前提下,乐意考虑委员的其他意见。2024-04-2912:1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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